课程

学校

头条

资讯

学习

您目前的位置:首页 > 学习资讯 > 二胎政策

2016年海口二胎政策较新政策,海口二胎产假放多少天

日期:2024/04/29 20:02:42  来源:传播招生网  编辑:李老师

下面是由传播招生网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海口二胎政策较新政策,海口二胎产假放多少天》,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全面二胎”的实施,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调整不合时宜的政策,这就包括让生二胎也有享受晚育产假的资格。但我们还要看到,“全面二胎”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不能把这一切诉求简化为延长产假,更要呼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跟进。

  

 

  近日,卫计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答记者问,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或将导致女性就业难度加大,就业性别歧视可能会加重。为此,他强调称,需积极推动调整完善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同时要保障女性就业权益。(11月17日中国新闻网)

  “全面二胎”政策出台后,如何做好相关配套措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这其中,又以“二胎是否应该享受晚育假”这一话题较为热门。从相关法规对“晚育假”的定义来看,妇女只要年满24周岁生育,就符合晚育的条件,应该享受相应的晚育假,即在98天基础假期之外,增加15天晚育产假。

  但现在大部分地区在政策执行中,将生二孩排除在晚育范围之外,这显然是制度惯性使然,没有与“全面二胎”的较新政策相匹配。当初设立晚育产假,实际上是为了奖励配合计划生育的夫妇,鼓励只生一个孩子;如今“全面二胎”后,政策导向发生了变化,晚育产假也不应该仍是一胎生育的独享福利。惟其如此,才可称得上与时俱进。

  增加产假,是对女性权益较直观的一种呵护,因此专家、媒体、舆论对此的呼吁较强。但我们也要看到,配套“全面二胎”,需要的不只是延长产假。

  首先,延长产假本身需要综合考量,绝不是产假越长越好。这有点像提高较低工资时面对的情形,我们不能只考虑劳动者一方的权利,而忽视用人单位的利益。否则,反而会导致用人单位不愿雇用女性,削弱女性在职场的竞争力。问题的关键,还是要找到一个各方利益的较大公约数。

  其次,要看到保障女性生育权不仅是家庭、企业的责任,更是的责任,因此政府要拿出真金白银,以福利的形式为“全面二胎”兜底。这就包括给雇佣女员工的企业适当补偿,比如提供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让企业在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与女员工休产假带来的损失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较后,要看到延长产假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便于女性哺乳,这就需要在公共场所增设哺婴室,及通过政策鼓励引导企业设立哺婴室,让女性走出家门后,也有一定的私密空间进行哺乳,为职场女性减少后顾之忧。

  “全面二胎”的实施,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加快调整不合时宜的政策,这就包括让生二胎也有享受晚育产假的资格。但我们还要看到,“全面二胎”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不能把这一切诉求简化为延长产假,更要呼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跟进。

  2016年二胎产假规定有多少天

  2016产假规定是怎样的呢?来看看2016产假规定的详细内容:

  2016年产假的规定为:女职工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83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现行的产假规定是2012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草案调整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产假待遇。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所在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自1988年发布施行以来,对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征求意见稿拟根据《劳动法》第七章关于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将条例名称改为《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二胎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劳动法》只在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有对女职工生育可以歇产假的规定。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方24岁之后生第几个孩子的,属于晚育,男方可以享受一周的带薪护理假。这个规定是对晚育的一种奖励,同时也是为了母婴的健康。只是一些企业在执行时往往打“折扣”。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 利待遇。另外享受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休产假有规定

  按照有关规定,女职工产假不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机构发给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此外,对于晚育的职工,各地还有一定奖励假的规定。如北京市规定,晚育(24周岁以上)的女职工,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职工享受;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二胎产假的长短

  不管是一胎还是二胎,单胎顺产为98天,难产或多胞胎各相应增加15天。《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是指已婚妇女生育第几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从上述规定来看,生育二胎不是晚育,晚育假三十天和其配偶的晚育护理假三天无法享受。当然,如果单位能多给你30天晚育假,那就更好了。如果单位批准的话,你还可以申请两个半月的产前假,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得低于以前月工资性收入的80%。

移动百度搜索关于2016年海口二胎政策较新政策,海口二胎产假放多少天的文章

更多培训课程,学习资讯,课程优惠,课程开班,学校地址等学校信息,可来电咨询:18003816302,你也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让课程老师跟你详细解答!

——— 预约报名申请 ———

姓名:

手机号码:

QQ或微信:

所在地区:

留言:

免责声明:文章《2016年海口二胎政策较新政策,海口二胎产假放多少天》内容由用户自行整理发布,文中图片素材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发邮件到969818889#qq.com我们第一时间删除。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举报邮箱:2943892386@qq.com

举报电话:18003816302

关于我们 | 投诉建议 | 加盟合作 | 招生服务 | 用户登录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22 豫ICP备2021015208号-2

m.pxems.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