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珠海市退休教师工资标准表/珠海市退休教师工资待遇较新规定(教师工资标准)
日期:2024/05/15 07:04:18 来源:传播招生网 编辑:李老师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相关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较低工资标准的保障作用,提高低收入职工收入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较低工资规定》(原劳动保障部令第21号)等规定,按照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15〕20号)精神,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决定调整我市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较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在省定二类标准的基础上,调整为1650元/月;调整我市非全日制职工小时较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
二、调整后的企业职工较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较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执行。
三、各区(含横琴新区、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要加大对提高较低工资标准的宣传,严格执行较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检查监督,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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