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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茂名市事业单位公积金缴纳基数计算方法,2016-2017年茂名市事业单位公积金比例较新规定

日期:2024/05/03 22:48:38  来源:传播招生网  编辑: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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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于1999年6月正式成立并独立运作的、相关市人民政府并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对分支机构和派出机构实行授权管理;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内设科室及主要职责
人事秘书科:负责中心的人事、行政、劳资、文秘、档案、计生、机关财务、工青妇、安全、纪检监察、宣传教育、信息策划、组织协调、后勤服务等工作。

资金管理科: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封存等情况及财务核算的具体工作;协调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存放和资金划转工作;对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催缴、追缴工作;审核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使用。

信贷管理科:协调受托银行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调查、审核住房公积金贷款;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追还及无法偿还贷款职工个人抵押物的处理;负责贷款抵押物的档案资料管理,并对抵押物进行跟踪调查,以及其他有关方面的管理;核实提取住房公积金人员的贷款情况。

稽查科:对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进行催办工作;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监督检查承办银行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情况;对不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逾期不缴或少缴或挪用住房公积金等违反政策法规的行为实施稽核、处罚;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个人的检举、投诉、控告;稽查有关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负责住房公积金存折的管理。

网络信息科:负责住房公积金电算化系统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市区和下属县(市)各受托银行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市公积金中心与下属各县(市)管理部之间的住房公积金数据集中和传输工作;负责本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的上传和报送工作;负责网络信息的收集和保存工作。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光华南路151号二、三楼
邮编:525000
电话:主任室:(0668)2831008副主任室:2831058人秘科:2996311中心前台:283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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