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失业保险金较新领取标准
日期:2024/11/01 10:21:59 来源:传播招生网 编辑:李老师
大家都知道在正规企业上班都会按时缴纳一笔失业保险费,那对于失业保险缴费的比例和领取的标准时如何计算的呢?今天小编对《2016年山东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及领取标准如何计算》进行了收集整理,希望能帮助大家,因新政策还未颁布故沿用往年政策,如有变动,请以咨询公布为准。
2016年山东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及领取标准如何计算
山东省失业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山东省作为人社部、财政部东部7个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省份之一,山东省就出台了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其中基金支付能力满足24个月待遇的统筹地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费率分别下调50%,即费率由3%降为1.5%;基金支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适当下调缴费费率。截止到2014年末,全省累计为缴费单位减负达110亿元。
山东省人社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全省来看,每年可使缴费单位少缴失业保险费达20亿元,进一步减轻了企业负担,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目前,山东省失业保险待遇分为三个档次:900元/月、850元/月、800元/月,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待遇,较多能领24个月。
2016山东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5年7月1日起调整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悉,山东省自2007年至2015年已连续9次提高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今年,在综合当前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较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次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平均增加50元。
结合各市较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标准,山东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档次确定为3个,分别为每人每月950元、900元和850元。其中,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执行每月950元标准;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执行每月900元标准;德州、聊城、滨州、菏泽执行每月850元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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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省17城市全部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通知》指出,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结合当地城市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标准、较低工资标准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调整各地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调整中,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7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从每人每月950元上调至1000元。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从900元上调至950元。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所辖区域失业保险金从850元上调至900元。
据了解,这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综合考虑了CPI增长、较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较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目前,失业保险金标准已形成动态调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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